双通道政策
双通道政策
政策背景与定义
核心定义: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通道,为参保患者提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。
政策来源:2021年5月,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《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"双通道"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医保发〔2021〕28号)。
政策背景:
- 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后,谈判药品落地问题凸显
- 调查数据显示:2019年纳入医保的品种,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进院比例仅约25%
- 谈判药品因价格较高、药占比影响等原因,医疗机构进院渠道受阻
- 零售药店具有分布广泛、市场化程度高、服务灵活等优势,是有效补充渠道
双通道的核心逻辑
谈判药品 → 定点医疗机构通道(院内处方)
→ 定点零售药店通道(院外购药)
两通道享受相同的谈判药品结算条件和结算流程
双通道存在的原因:
- 谈判药品价格高,进入医院会显著影响药占比指标
- 部分医院品规限制(≤1200种),谈判药品准入竞争激烈
- 患者慢性病长期用药需求,不必每次住院才能获取药品
政策要点(医保发〔2021〕28号)
分类管理原则
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对谈判药品进行分类管理,重点纳入"双通道"管理的品种:
- 临床价值高
- 患者需求迫切
- 治疗费用高
定点零售药店遴选
- 明确遴选原则和程序
- 适度竞争、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
- 药品质量安全与临床合理使用要求
支付管理
- 推动双通道药品直接结算
- 确保药品得到合理支付,减轻患者负担
信息化与监管
- 信息化手段加强用药全过程监管
- 防范基金风险,确保基金安全
国际参照:美国专业药房
美国专业药房(Specialty Pharmacy)是双通道模式的成熟参照:
| 服务内容 | 说明 |
|---|---|
| 处方药配送 | 直接配送至患者 |
| 临床药学服务 | 合理用药指导、患者档案建立 |
| 慢性病管理 | 长期随访、依从性管理 |
| 保险协调 | 管理保险公司对患者的报销 |
目标:帮助患者更高效合理地使用处方药,在控制费用的同时改善疗效、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。
地方实施案例:江苏省
| 阶段 | 时间 | 内容 |
|---|---|---|
| 特殊药品管理探索 | 2013年 | 建立地方谈判特药管理制度,实行药店单通道(价格保护考量) |
| 靶向药双通道 | 2018年 | 针对国家抗肿瘤靶向谈判药品,纳入特药管理,实行双通道 |
| 全省双通道落地 | 2021年 | 发布实施意见,建立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,推广至全省 |
对药企准入的影响
机会
- 谈判药品有了院外合规销售通道
- DTP药房成为重要的销售终端
- 可绕过医院品规限制直接触达患者
挑战
- 需同时管理院内和院外两条渠道
- DTP药店的遴选与管理需要资源投入
- 处方流转需要与医院的处方管理系统对接
准入策略要点
- 优先识别双通道品种:谈判后确认产品是否纳入各省双通道目录
- DTP药房布局:在重点城市布局合规的DTP合作药店
- 处方导流机制:与医院建立合规的处方外流合作机制
- 患者教育配套:在药店端提供用药教育和随访支持
→ 见 DTP药房(DTP药房操作要点)→ 药品遴选全流程(院内准入与双通道的协同)
推荐阅读路径
本页 → 集采常态化与医保目录动态调整(谈判药品的准入背景)→ DTP药房(双通道院外端的运营)→ 商业保险与创新支付(商业保险与双通道的协同支付)